內江市救助管理站公開考核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內江市救助站報請主管單位內江市民政局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為了規范和完善選調工作,擴大選調范圍,提高擬進人員素質,制定本簡章。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1.選調崗位:關愛留守兒童辦公室工作人員。
2.選調名額:1名。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全市符合選調條件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守法遵紀,品行端正;
2.符合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的回避規定;
3.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具備較強的文字功底;
4.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三)崗位條件
1.年齡在35歲及以下的人員;
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按照國家、省、市等有關規定明確了最低服務期的人員,工作須達到規定期限。
4.近兩年年度考核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內江人事考試網及內江市民政局網站發布公開考核選調工作人員簡章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6月5日至6月16日。
2.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內江市民政局人事科
3.本人須持下列相關證件、資料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
①內江市救助管理站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有效的學歷與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
④提供近期主筆起草的文稿、公開發表的署名文章或其他能力證明材料,以及近兩年考核相關證明材料等。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①尚在試用期內,未滿國家、省、市等有關規定最低服務期限的;
②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③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
成立考核組對報名者進行德、能、勤、績、廉以及工作和專業能力等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并由內江市救助管理站公開考核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
(四)政審及公示
政審由內江市救助管理站和主管部門內江市民政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
對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
(五)聘用
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綜合考察情況,確定選調人員并按程序報批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為保證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選調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選調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
(二)本簡章由內江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2)-2051513
監督舉報電話:(0832)-2040835
紀檢組電話:(0832)-2287026
附件:內江市救助管理站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內江市救助管理站
2017 年6月5日
附件
內江市救助管理站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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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貫 | 出生地 | ||||||||||
入 黨 時 間 |
參加工作 時 間 |
健康狀況 | ||||||||||
身份證 號 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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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專業有何專長 | ||||||||||||
學 歷 學 位 |
全日制普通 高等教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
在職教育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
現工作單 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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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及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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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和 學 習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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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文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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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懲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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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結果 | 2015年度: | |||||||||||
2016年度: | ||||||||||||
主 要 家 庭 成 員 及 社 會 關 系 |
稱 謂 | 姓 名 | 年齡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備注 | ||||||||||||